(前面兩章修改過)
彭衛忠的話讓李錦林頓時語塞!
是啊,他現在根本就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沒有問題。
晚上。
飯店的包廂內。
楊文,彭衛忠還有劉敬濤三人在小酌著。
今晚的話題無非就是關于李錦林的。
“學長,關于李錦林,市里是什么看法?”劉敬濤好奇的問道。
畢竟剛剛提拔還在公示期就出事,影響還是比較惡劣的。
這豈不是領導識人不明?
所以如何判罰也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就看李錦林的認罪態度了,態度好,供出他的這二十萬現金的來源,說不定能從輕處罰,免職是肯定的,進去的時間可能會有所減少。”
“可他現在一副不認罪的態度,還說自己是冤枉的,可又證據確鑿,他也拿不出什么反駁的證據來,要是這樣子下去,我看處罰不會輕!”彭衛忠搖了搖頭。
“李錦林目前拒不認罪,會不會他真的是被冤枉的?”楊文忽然開口。
“畢竟換做是誰在公示期,先不說會干出這樣子鋌而走險的事情,估計連喝酒都不會喝,畢竟公示期七天是最重要的七天!”
“可是現在證據都指明了呀!那現金也有他的指紋存在。”劉敬濤皺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