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的理由呢?”張縣長不置可否地繼續問道。
“一是陸明宜同志老成持重,能力優秀,資歷也足夠;二嘛,符合中央有關規定,也符合各地公安局長由常委和政府副職兼任的大趨勢……”
梁惟石不慌不忙地回答道。
他所說的有關規定,是零三年末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機關的決定》。
這一決定明確提出了,各級公安局(廳)長‘進班子’的說法。
即各級黨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干部任職條件,在領導班子職數范圍內,逐步實行由同級黨委常委或政府副職兼任各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
現在各省市縣,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的情況尤為常見。像云峰市與太和縣這種不兼任的,反倒屬于特殊情況。
所以說,他推薦陸明宜進政府黨組班子,那是名正言順的,誰也挑不出毛病來。
張縣長點了點頭,給出了極具含金量的一句回復:“你的推薦,值得考慮!”
而且不僅是副縣長的人選問題,他還明確表示,會全力支持十里鄉旅游開發項目的投資談判工作盡快重新啟動和迅速推進。
梁惟石心中大喜,因為這是他目前最大的一塊心病。
本著投桃報李的原則,他也鄭重表示,一定會服從縣長的領導,支持縣長的工作,輔助縣長完成發展太和振興太和的光輝事業。
于是在接下來的時間里,一正一副兩位縣長推杯換盞,相談甚歡,一直到晚上十點多鐘,才盡興而散。
與初步達成戰略互惠關系并為此感到滿意的梁惟石和張乾的相比,喬昌東和王健的心情可謂惡劣至極。
尤其是王董事長,在從喬昌東那里獲悉了舉報信事件之后,仿佛被一道天雷擊在了腦門上。
他做夢也想不到有人會把舉報信投到了太和縣里。如果投到了省里,他反而可以在第一時間,通過內應把舉報信直接壓下來。
省紀委監察廳的案件管理室主任,偷偷將舉報信的內容復印出來傳給了他,看著上面一行行描述清晰的行賄記錄,王健的腦中頓時閃過一個念頭——集團內部有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