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于我們后續的宣傳,光是站在道德制高點,愿意留下來支持我們的玩家就不會是少數。”
“而且打官司也花不了幾個錢,目前法務部大部分也是閑著,只是做點合同的日常審核工作,不如借此機會動起來。”
在場的高管聽到這里。
隱隱感覺不對勁。
怎么看起來這個羅海衛醉翁之意不在酒,打贏官司無所謂。
提高自己在公司的話語權。
在老板面前露臉恐怕才是他所想的吧。
目前公司的法務部確實有點隱形,做的都是日常工作。
沒有什么發揮的余地。
這次可算是讓這個羅海衛逮住機會了。
于是就有人馬上提出來疑問:
“羅經理,那熱芭和英雄聯盟的合同怎么辦?會不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畢竟對面是企鵝,能不硬碰硬就盡量不要。”
羅海衛好像料到了會有人提出這方面的事情,于是立即回答道:
“熱芭和企鵝的合同我研究過,當時因為簽署的時候英雄聯盟影響力還不足,急需藝人的影響力,加上老板的深謀遠慮,所以簽署的條件是有利于我們這方的。”
這個羅海衛一邊說的時候,還不動聲色的拍了一記程希的馬屁。
“熱芭的合同是12年10月份簽署的,合同期限是五年。英雄聯盟方要保證一定曝光率,并且五年內會是唯一的全球代言人。”
“而且moba手游的項目在企鵝派系中,話語權也不高,而且現在熱芭和英雄聯盟高度綁定,他們也不可能為了這件大概率贏的事情撕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