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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大宋田制之患積重難返,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此誠社稷之憂也。今欲革弊興利,宜行以下策:
其一,丈量天下田畝。遣能吏赴諸州縣,詳查田土之數,明辨公私產權。凡隱田瞞地者,依法治罪,其田產沒入官中,以為公田。公田之利,一可增賦稅之入,二可備荒年賑濟。
其二,推行限田之制。依官民等級,定田畝限額。如一品官之家,限田五十頃;庶民之戶,依其丁口,不得過二十畝。逾制者,許其留適量祭田、永業田,余者或賣與無田貧民,或由官府平價征購,轉售于貧者。
其三,鼓勵墾荒。凡荒閑之地,許民自由開墾,三年之內,免其賦稅。待墾熟之后,依常例納稅。其有官宦之家、豪強大族,能率民墾荒有績者,官府賜以爵祿或減免其家賦稅,以為獎掖。
其四,立田契律法。規范田土買賣交易,使民有恒產,產權明晰。凡田產交易,必經官府稅契,否則視為非法。嚴禁強買強賣、兼并土地以勢壓人之行。
此數策若行,或可稍解我大宋土地兼并之困,使耕者有其田,田賦得均,農桑大興,邦本以固,天下幸甚。
然改革之際,當防豪右抵制,須朝廷秉持公正,嚴法峻行,方可期成效之顯……”
這道《土地改革疏》,不是趙俁寫的,是鄭顯肅寫的。
當然,內容是趙俁口述的。
趙俁提出相關的理念與內容時,鄭顯肅覺得若按趙俁表述的,太過直白,有失妥當,興許會適得其反。
于是,在取得趙俁的同意過后,鄭顯肅開始為趙俁的《土地改革疏》潤色。
鄭顯肅姣好的面容,仿若春日盛開的繁花,令人賞心悅目,而她腹中的才華更是如熠熠生輝的明珠,在每一次的交流探討中都散發著迷人的光彩。
鄭顯肅還始終謙恭有禮,落落大方,溫文爾雅,說話書寫都極有分寸,很有賢后的潛質。
不。
鄭顯肅不是有賢后的潛質,而是她肯定能成為一代賢后。
歷史上,鄭顯肅成為趙佶的皇后時,趙佶的后宮中有上萬個妙齡女子充斥在其中。